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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和我的倾城时光琳琅成致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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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2章 番外1、我叫成晟(第1/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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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叫成晟。
    名字是爷爷起的。
    据说,因为我的大哥叫成致晟,爷爷懒得再费心,直接省掉了一个字,就成了我的名字。
    我的大哥,与我同父异母,我的母亲直到离开人世,也没有得到爷爷的承认。
    母亲们的战争从来没有停止过,就算到她们先后离世,仇恨继续在我们这一代延续。
    大哥的母亲是自杀的,据说,大哥亲眼看到了那一切,因此也成为他的梦魇。
    而我的母亲到底是怎么死的,有几种说法,其中一种就是让我大哥狠心的推下了楼梯,造成怀孕的母亲流产致死。
    于是,母亲恨了大哥母亲一辈子,到死都没有争过一个先她离世的女人;而我,因为母亲的死,从记事起就和大哥对着干。
    即使,我从来没有真正的赢过。
    就像是母亲。
    之前我也曾认为父亲是喜欢母亲的,然而在后来,大哥的母亲和我的母亲先后离世,父亲娶了大哥的小姨。
    在我懂得了男女之事之后,我发现了一个现象,我的母亲和大哥的小姨有一个共同点,那就是,她们长得都与大哥的母亲有几分相像。
    只是相像,终究不是那个人。
    然而,在那个人在世的时候,父亲与她却相处的非常怪异,连普通夫妻的相处都做不到。
    那个女子我从照片上看到过,或许是因为憎恨,我不认为她长得比我母亲漂亮。不过在我渐渐长大后发现,那个女子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孤傲与清丽,如同空谷幽兰,让男人看到就难以忘记。这一切来源于这女子超乎寻常的天赋,艺术的敏感与能力,聪慧过人的智商。
    天赋来自于天命,这个是我的母亲和大哥的小姨所无法具备的。
    我的大哥,成功的继承了他母亲的这份气质,高傲帅气,还有聪明的头脑。
    所以,非常想赢过他的我,跟在大哥的后面,学弹琴,学音乐,搞乐队,把自己变成了一个非主流明星。而大哥,钢琴轻松的过了十级后不学了,作曲写词如行云流水,大二之后就没再见他写过,乐队,更是玩票。
    他的身份是集团总裁,是成家真正的当家人,是商人。
    而我,像是夺了他的梦想,却像是做成了恶梦。
    在很久之后,我不得不承认,我的天份远不如大哥,不管我怎么努力,我都不可能超过他,甚至,他的程度我永远无法企及。
    我曾想过放弃了,争了这么久,我没有赢过一次,不管我怎么破坏他的梦想,让他放弃自己最喜欢的音乐与钢琴,他依然能在另一个领域风声水起,叱诧风云!
    那次演出之后,我决定,我不再搞音乐了。
    我去了大哥的家,想和他好好的谈谈这事。
    这应该是我自打懂事以来,第一次想和大哥开诚布公的聊天。
    然而,命运就是这么奇怪的事情,在那里,我遇到了她,那个让我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女人,我唯一深爱的女人。
    她叫琳琅,是个坐台小姐,是大哥包、养的女人。
    我看到她的时候,并不知道她的出身,纯属戏弄的心思。
    她看到我从屋里出来的样子,像是见到鬼。
    很快我就喜欢上了她,简直是没有来由,甚至我自己都没有认真的思考。
    喜欢,就是这样的吧。
    后来,我发现,她是我大哥的女人,我简直要疯。
    我喜欢音乐,大哥也喜欢,他做的比我好。
    我喜欢弹琴,大哥也喜欢,不管是钢琴还是吉他,他都胜我一筹。
    现在,就连女人,也是喜欢他而不喜欢我。
    老天不公,为什么不是我先遇到琳琅如果是我们先遇到,是不是她就会喜欢我了
    在很久之后,我恢复了理智之后问过自己,如果我从一开始就知道琳琅是个风尘女子,我会不会交付真心我敢不敢以心相托
    我发现,我的答案是否定的。
    我是个俗人,我会下意识的被世俗观念所左右。
    这并非是我突然间开化领悟,参透了爱情的真谛,而是从一开始我明明是喜欢她的,我却将她当作大哥的女人来抢,这样的动机就注定了,我对她的情意从始至终都不纯粹。
    我一直是在大哥和她之间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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